最後更新時間: 2025 年 11 月 21 日
政府補助案種類繁多、服務代寫單位琳瑯滿目。
第一次申請補助案到底該注意什麼?
以下就用我曾經踩過的坑、犯過的錯,整理成最務實的新手技巧,讓你少走冤枉路!
1)是否需要找顧問?又該如何挑選?
我身邊許多有申請補助案經驗的企業(包含我自己),在第一次接觸補助案時,幾乎都有找顧問單位協助。顧問公司/法人單位的抽成通常落在補助金額的 9%~15% 左右(初審費用另計,也就是案子就算沒有過,仍然會收取服務費)。更高比例的我也聽說過。
我的建議是:
如果你對補助案申請流程還不熟悉,特別是第一次申請時,我會建議先找顧問配合協助。
顧問可以讓你更快掌握申請重點、知道如何撰寫預算、並熟悉經費核銷 SOP。
但並非所有顧問公司都專業,有些甚至組織不穩定,導致服務品質不一。我第一次合作的顧問公司,從開案到結案對口換了五個人,真的是非常痛苦。
也因此,我之後替自己訂下了挑選顧問的幾個標準。
① 與對方溝通是否能「對頻」?
在會議中,你可以觀察以下幾點:
- 對方是否能用你聽得懂的語言說明補助規則?
- 當你分享內部希望改善的流程時,對方是否真的理解?
- 是否能舉一反三、根據過往案例給予建議?
我自己遇過三種類型的顧問:
- 高高在上型:覺得自己最懂,你照著他做就好。
- 迎合附和型:不斷附和你(或你老闆),完全沒有自己的專業建議。
- 平等交流型:把你當合作夥伴,有來有往、分享實務案例、一起討論最佳方案。
第三種平等交流型就是最值得合作的。
其實這不只適用於政府計劃顧問,也適用於設計師、行銷公司等委外合作廠商。
② 委外服務是否尊重你的專業與想法?
我曾遇過兩次印象非常深刻(且不愉快)的經驗。
經驗 1:被逼著在一週內決定 ERP 廠商
在一次申請數位轉型補助案時,我們原先規劃的項目包含:更換 ERP、智慧倉儲,以及機連網。其中「更換 ERP」這件事,我們內部其實已經有共識:ERP 是大工程,不適合因為補助案而匆促決定。所以我們打算在本次計劃中先排除這項,專注於其他較明確、較能在時程內完成的改善項目。
但顧問公司因為人員流動嚴重、急著把案子送件,再加上 ERP 的金額可以寫得比較高,他們就連續兩週丟了好幾家我們完全不熟悉的小型 ERP 廠商給我們,還要求必須在一週內決定合作對象。
我當下真的傻眼。很明顯,他們在意的不是我們公司是否真的適合更換 ERP,而是能不能把案子寫滿、寫漂亮、早點結案領錢。
最後,我們選擇不跟顧問提供的廠商合作,而是聯繫上曾在原 ERP 廠商任職過的工程師,請他協助開發擴充外掛功能,才順利完成這個案子。
經驗 2:不尊重企業的時程與負荷
另一個是某公家單位的顧問服務。
我們當時內部很忙(我自己同時還負責行銷+年度展覽+補助案),所以當對方來推新案子時,我經過與主管及老闆確認不配合後就委婉的拒絕對方。
沒想到當對方表示理解後,過沒幾天竟然繞過我們,直接打給老闆遊說了兩、三次。我真的白眼翻到天邊。幸好老闆願意尊重我們團隊的評估,不然開案後的合作品質完全不敢想像。
🚩 小結:
顧問「可以找」,但一定要找能跟你溝通對頻、尊重你想法的人。
否則後續合作會非常折磨,也會讓你對補助案本身產生負面印象。
2)不要為寫而寫:計劃內容最好是公司原本就要做的事
補助案從申請、審查、核定到結案,整個流程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以上,而在結案時通常會要求一定程度的 POC(概念驗證)成果。
如果你計劃案裡提的項目是公司從來沒有啟動過的,全新的、臨時想到的內容——
那麼在執行過程中,你會非常痛苦。
舉例來說,如果公司希望透過這次補助導入「智能倉儲系統」,最理想的狀況是:
- 這件事原本就是公司既有的改善計劃
- 最好是在申請前就已經初步接觸過幾家合適的廠商
- 一旦計劃啟動,就能立即確認合作單位並開始導入
因為一旦是臨時新增的專案,你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被迫找廠商,沒有時間評估方案是否真的可行,可能導入失敗、系統無法落地,結案報告表面上交得出去,但後續的麻煩會遠比想像中多,公司還要花更多時間與成本收拾善後。
🚩 小結:
計劃案不要為了寫而寫!在執行補助案時才會更像是「推動原定進度」,而不是「補助案逼你做一堆還沒準備好的事」,整個流程也會更順利唷!
3)關於內部的「計畫參與人員」:一定要事先講清楚!
許多顧問單位在協助撰寫補助案時,會建議企業把「內部人力成本」一併寫進去。
理由很簡單:
這些人本來就是公司要付薪水的員工,
如果能透過計畫經費補助一部分人事成本,對公司來說絕對是加分的。
然而很多第一次寫計劃的小白不知道的是——
只要把人員薪水寫進去,參與者就必須寫「研發記錄簿」,
記錄自己在計畫執行過程的實際投入。
而這份工作日誌:
- 每個人都要手寫紀錄、簽名
- 內容要紀錄當日參與的任務、進度(一次一頁)
- 整個計畫期間都要持續執行
對於沒有主管提醒、沒有習慣紀錄的人來說,是一件相當花時間、也容易拖延的事。所以,務必要做到以下幾件事:
- 讓參與人員事前完全知情:
不是寫進名單就好,要讓他們知道「有日誌要寫,要寫多久、寫到什麼程度」。 - 建立固定的填寫流程(Flow):
例如:- 每週五固定填寫當週日誌
- 每月由專案負責人統一收集
- 建立群組提醒或簡單 SOP
- 不要拖到結案前才發現:
否則會出現參與者一臉問號:「蛤?原來我要寫這個?」
或是文件補得焦頭爛額,紀錄回填不完整,甚至影響核銷進度。
🚩 小結:
在人力成本寫入計劃案之前,務必先和團隊溝通清楚,並規劃好日誌填寫流程,避免最後因文件補不齊,而讓大家壓力山大~
4)補助案到底能不能用來買設備?
很多新手在申請政府補助時,最常問的就是:「這筆補助可以拿來買設備嗎?」
答案是——可以,但不一定能全額核銷,因為各補助案對「設備」的認定規範都不太一樣。
在多數補助案中,設備屬於資本性支出,政府通常不允許一次全額認列,而是要求企業必須依折舊年限分年攤提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買了一台 100 萬的設備,但它的折舊年限是 5 年,而你的專案期間只有 1 年,那政府會認定你當年度只能核銷「100 萬 ÷ 5 = 20 萬」這一部分。剩下的 80 萬由於不在本年度的折舊範圍內,自然不能申請補助。
也因為設備的核銷方式受到折舊限制,我之前經手的補助案就曾被顧問提醒:
如果要導入智慧倉儲系統,發票項目最好開成「倉儲系統規劃」或「技術服務」,而不是單純的「倉儲設備」。原因很簡單——服務類費用可以全額認列,不需要分年折舊,在核銷上彈性更高,也能提升補助款的使用效率。
簡單來說:
- 設備=資本支出 → 要按折舊年限分年攤提 → 補助不會全額認列
- 服務=營運支出 → 當年度即可全額認列 → 補助核銷彈性較大
🚩 小結:
撰寫預算表或與廠商溝通發票品項時,一定要先確認補助案對設備認列的規範,讓預算核銷更順暢!
5)委外供應商即使是老夥伴,驗收條件一樣要白紙黑字談清楚!
因為補助案有明確的執行期限,很多企業(包含我自己)在選擇委外廠商時,常常會優先找熟悉的合作夥伴、朋友或既有協作的廠商。
但也正因為「熟悉」、「信任」,反而容易忽略——驗收條件有談,卻沒有寫清楚。
我曾經有一次合作的案例就是如此:
我們與廠商的工程師談好了所有條件,但在執行過程中對方負責的工程師突然離職。
後續接手的人員因為內部交接不完整,程式需要重新撰寫,他們甚至認為我們提出的驗收內容「超出原先範圍」,因此要求額外加價。
但問題是——
從頭到尾我們要求的內容都相同,只是雙方對驗收條件的理解不同,最後陷入認知落差所造成的僵局。
其實不只補助案,一般委外案也常遇到同樣的情況: 我們以為彼此認知一致,但事後才發現你理解的是A,對方理解的是 B,最後變成 C(雙方都不滿意)。
因此,不要因為口頭說好、或只在 LINE 訊息裡談過,就以為萬無一失。
這樣不但會影響結案進度,更可能讓友情或合作關係受傷。
🚩 小結:
無論你與對方交情多深、合作多久:
驗收條件、時程、交付成果都一定要用「合約」寫清楚。
✨ 結語
回顧今天分享的五個重點,這些都是我在申請政府補助案的過程中,真正走過、踩過、學到的經驗。如果你是第一次接觸補助案的新手小白,希望這些建議能讓你少走一點彎路,在執行上也能更順利、更踏實。
補助案其實並不可怕,只要掌握方向、提前準備、選對合作夥伴,你會發現它能真正幫助企業加速推動內部改善與轉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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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這篇文章能對你有所幫助,也祝你下一個成功補助案,就從B2Bskillhub這裡開始!
申請補助不是靠運氣,而是靠方法。
懂得方法的人,永遠比努力瞎衝的人走得更快。

